第29章
§29. 自然界中力量的平衡顯示,神不是整體,也不是部分。
還有另一種方式,可以藉著真理的光照駁斥他們的無神論。因為如果神本性是無形、不可見、不可觸摸的,他們如何能想像神是一個身體,並以神聖的尊榮敬拜我們肉眼可見、雙手可觸摸之物呢?2. 再者,如果關於神的說法是真實的,即祂是全能的,沒有任何事物能轄制祂,而祂卻擁有對萬物的權柄和統治,那麼那些將受造物神化的人,怎會看不出這不符合神的定義呢?因為當太陽在地底下時,地球的陰影使其光芒不可見;而白天,太陽則以其光輝遮蔽月亮。冰雹常常損害地上的果實,而火若遇水溢流便會熄滅。春天使冬天讓位,而夏天不容許春天逾越其應有的界限,夏天也反過來被秋天禁止超出其季節。3. 如果它們是神,它們就不應被彼此擊敗和遮蔽,而應永遠共存,並同時履行各自的職能。無論晝夜,太陽、月亮和其餘的星辰都應平等地一同閃耀,並將光芒賜予萬物,使萬物都被它們照亮。春夏秋冬都應不變地同時進行。海洋應與泉水混合,共同為人類提供飲用水。平靜與狂風應同時發生。火與水應共同為人類提供相同的服務。因為如果它們是神,正如我們的對手所說,並且不作任何傷害,反而萬事為善,那麼沒有人會從它們那裡受到任何傷害。4. 但如果這些事情都因彼此不相容而不可能發生,那麼如何還能將這些彼此不相容、互相爭鬥、無法結合的事物稱為神,或以對神應有的尊榮來敬拜它們呢?這些本性不和諧的事物,如何能為他人的禱告帶來平安,並成為他們和諧的源頭呢?因此,太陽、月亮或任何其他受造物,更不用說石頭、黃金或其他材料製成的雕像,或詩人寓言中的宙斯、阿波羅等等,都不可能是真神:我們的論證已經證明了這一點。但其中一些是受造物的一部分,另一些則沒有生命,還有一些只是凡人。因此,對它們的敬拜和神化並非宗教的一部分,而是引進無神論和一切不敬虔,並且是嚴重偏離對獨一真神,即基督的父,的認識的標誌。5. 既然這已如此證明,並且希臘人的偶像崇拜被證明充滿了所有不敬虔,其引入並非為了人類生命的益處,而是為了毀滅;——那麼,現在,正如我們論證開頭所承諾的,在駁斥了謬誤之後,讓我們踏上真理之路,並瞻仰宇宙的引導者和創造者,即父的道,以便藉著祂,我們能認識父,並使希臘人知道他們與真理分離了多遠。